近来,卫生系统总结艾滋病防治未能收效的原因为:1.对严重危害认识不足;2.“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不平衡;3.实际掌握的感染者比例低;4.宣传教育不够深入;5.干预措施覆盖范围太小;6.农村卫生基础条件差,艾滋病防治技术力量匮乏;7.引发艾滋病流行的危险因素短时期难以根除。而在这里我们要提出的是:导致这7种现象存在的深层原因,也正是改革在整体上必须突破的结构性和体制性的障碍。
要解决问题,就要设立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官员问责的制度保障,就应改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为“事业单位”的现状,将其收归国家机关,并给予职权、责任、编制和财政上的保障,应设立普遍覆盖全体国民的、城乡一体的、最低限度的医疗保障制度。
当我们在决策上把艾滋病对人的生命和生存质量的危害看得比对经济的危害更重的时候,国民的素质就与制度安排同等重要,它与制度并列成为艾滋病防治不可或缺的资源保障,因为在一个人与人之间关系冷漠、缺少关爱、存在歧视和敌视的不和谐社会中,是不可能有效地遏制艾滋病的传播的。
回顾中国防治艾滋病20年的历史,我们的相关法律政策几经变化,中国艾滋病感染者的报告数从百余人增至十余万,而推测数则为几十万或百万人。反思这一过程,如果“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及“四免一关怀”的具体政策能早提出,中国的艾滋病感染者当不会像现在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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