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书籍阅读打卡活动10.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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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佛山大学-黄炤羿发布于:2024-10-11 12:03:51

法学书籍阅读打卡活动10.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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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佛山大学-何秀慧发布于:2024-10-11 23:32:54
《是非与曲直》,10月12日,220—235页。在本章节中,作者从教条主义的角度分析,提出当代很多法律工作者容易陷入教条主义,刻板地认识自由主义。首先,作者从分别分析公民个人权利与国家公权力各自的特点。同时,作者为我们提供了对于黄碟案更多的看法,他思考到在此案中,警察行为是否合法,以及这个“法”是良法还是恶法,为我们提供了多角度的分析,拓宽了我们思考问题的思路。其后,作者分析了公共权利实施过程中应该遵守的规则,应该尽量抛弃个人喜恶,完全依照法律的规范来执行公务,这让我们对于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的行为有更加深入的思考,我们可以在将来更好地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后,作者提出“法不禁止即为自由”强调了行政机关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可越界,制造权利,滥用权利,不可随意介入公民私人空间。最后,作者强调,他承认意识形态有一定的作用,但是我们作为法律人依然应该不断思考,不得固化思想,只是不停地重复教义。我们应该贴近现实生活,具体生活,积极思考,不仅仅停留在教义层面,更要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不断创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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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佛山大学-林源华发布于:2024-10-12 09:10:00
《刑法罗盘》 10月12号 116-185页(电子版)以1991年泰森*华盛顿案入手,在倡导男女平等的社会下,为了真正的保护女性的性自治权,必须赋予女性说不的权利,法律应当尊重女性语言上的拒绝权。所以“不等于不”就是认定*犯罪被害人是否不同意性行为的一个重要标准。先是人,才是男人和女人,社会以人的生殖器官定论性别,而性别是后天构建的产物何不先尊重自然?“如果人心向往强力与操控,女性的物化就是一个无法改变的事实”女性的物化会使得女性进一步被剥削。即使法律做不到真正的改变,至少要倡导男性对女性的尊重。对女性的真正尊重是从心里发出的,而不仅仅是外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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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佛山大学-许婷婷发布于:2024-10-12 10:03:21
《是非与曲直》,10月12日,223-245页 《是非与曲直》第六章并不只是戏仿,讲的是“罪责自负和殃及效果”。‌这一章主要探讨了罪责自负原则及其相关的法律和道德问题。罪责自负原则是指一个人只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为别人的行为负责。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应用和意义,以及它如何影响个人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关系,是这一章的核心内容。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和法理探讨,作者旨在展示这一原则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应用及其对社会行为的影响。此外,这一章还涉及到了法律制度的设计和实施,以及这些制度如何确保罪责自负原则得到遵守和执行‌。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关于如何平衡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的讨论。平衡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关键在于‌:在追求个人目标的同时,也要关注和履行对社会的责任,通过自我认知、优先排序、时间管理和资源分配等方法,从而做出合理的决策以实现个人发展与社会责任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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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佛山大学-陈桐杰发布于:2024-10-12 11:29:09

《法治的细节》,1012号,129-140页。关于艺术自由问题:艺术是自由的,但是并不是无拘无束的。人的尊严应该成为艺术自由的内在追求。对科学或艺术自由的保障与人类的尊严休戚相关,但如果这种自由与人类的尊严严重抵触,那么这种自由就应当受到必要的限制。这里面有个有趣的观点:自由原则不允许一个人有不要自由的自由,而允许一个人让渡自己的自由,也不是真正的自由。对于人的自由亦是如此:自由是一定范围内的自由,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如果超出了法律,“自由”仅仅是野蛮的宣泄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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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佛山大学-杨晨曦发布于:2024-10-12 11:38:20
《是非与曲直》10月12日 周六 277-285 苏力开启了第二章「“黄碟遭遇陕北」,是一则引人入胜的标题。在前言,对于“黄碟案”的法学者们,苏力认为他们“并以本系统分析论证……不仅不完整,视线过于狭窄,还太爱重复一些政治正确的法律关键词,对法律事实和重要细节缺乏足够的敏感、考察和分析,对中国城乡社会以及乡村司法和执法的真实语境也缺少关注和理解”。 这期是也是他讨论众多案子的核心:他希望一切案件的研究回到实践上来。 谈及性的自由主义,苏力的论证让我觉得眼前一亮。因为社会常常讨论这个问题,却一般都是避重就轻。苏力却给出了一个解释:“法律实务人还是学人都更多吸收了当代美国自由派的观点,即把有关个人性、隐私或阅读*的偏好全纳入古典自由主义的‘自由’中。” 这对我而言是一则相当少见的知识。终于有人对于社会舆论的中心,给出了一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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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佛山大学-邢彦薇发布于:2024-10-12 12:03:34
《乡土中国》,10月12号,72-77页 读完《长老统治》,我对传统乡土社会的治理模式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统治是一种独特的权力形式。长老们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传统的权威,对晚辈们进行指导和约束。这种统治模式基于长期积累的生活智慧和道德规范,在稳定社会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长老统治也面临着挑战。现代社会的快速变化和新知识的不断涌现,使得长老们的经验有时难以适应新的情况。但我们不能完全否定长老统治的价值,其中蕴含的尊重长辈、传承文化等理念依然值得我们珍视。 我们应在现代与传统之间找到平衡,汲取长老统治中的积极因素,为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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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佛山大学-赖嘉辉发布于:2024-10-12 16:56:30
《法治的细节》10月12号,第108–120页。在性刑法的惩罚边界一节中,可以了解到在以前性风俗的目的是维护男性的财产利益。在未结婚时,对贞洁的侵犯,是对她们父亲财产的侵犯。在女性结婚之后,其他的男性对贞洁的侵犯,是对她们丈夫的侵犯。尔后20世纪60年代,开展了对性刑法的改革运动,目的在于尊重性的自治权。性自治权有内外两层含义:一是保证自己强迫,二是内在有可做出成熟理性的选择的能力。其次,转化为破坏家庭法益的犯罪,如重婚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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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佛山大学-邓雅涵发布于:2024-10-12 22:08:31
《是非与曲直——个案中的法理》10月12日,电子书170~200页 书中提及的“药家鑫案”引起了我的思考。药家鑫在意外撞人后对受害者连砍八刀致其死亡,这样骇人听闻的案件引起了全国人民的讨论。药的行为无疑是罪大莫及,引起公愤。但作者在众多言论中发现了一个盲点:公众会特别关注受害者的家属,迁怒于犯罪的家属。诚然,一人做事一人当,但最终的判决还是不可避免地牵累到罪犯的家属。药家鑫作为家中独子,在他被宣判死刑后,他的家属该如何度过余生?中国古代有“存留养亲”的传统,现代社会的法律或许也该考虑到这点。但同时,不可忽视的是它的影响,在意家庭的人可能会因为考虑到这一点而遏制住犯罪的欲望,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犯罪率。无论如何,法律审判都要尽力平衡双方家属的利益,多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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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佛山大学-朱佳娜发布于:2024-10-12 22:26:38
《法律职业伦理道德》,10月12日,第20-29页。今天阅读了两个小节。第一部分是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原则,它包括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明纪律,保守秘密;互相尊重,相互配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清正廉洁,遵纪守法。这些基本原则有的是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所应当具备的,如果作为法律工作者不遵法守法,又叫普通民众如何尊重法律,又叫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如何建设。不尊重法律事实,就无法实现公平公正,无法为人民解决麻烦,违背了法的初心,也让法律职业没有了存在意义。保守秘密是必要的,这能维护公民的私人信息,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工作者尊重各个人员,能让法制建设更和谐,让社会更和谐。勤勉尽责则是每个工作者都应该具备的,做一行爱一行便重一行,这是对自己最好的交代,这有利于实现自身的价值。清正廉洁不仅是对公职人员的要求,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也应该做到这样,才能更好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另一节则是阐述了法律职业伦理的社会功能,它有示范,调节,提升,辐射的功能。这是一些比较笼统的概念,这本书也对其进行了详细阐述,突出强调了它对社会对国家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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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佛山大学-李茹愿发布于:2024-10-12 22:42:34
《正义的回响》,10月12日,122-135页。本章主要讨论了女性安全与保护妇女儿童的问题。2022年2月,发生在徐州的一起事件引发了各界对于收买妇女、儿童罪的关注。而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的惩罚力度之轻也引发了群众的批评。最高惩罚竟然不过三年有期徒刑,而在《刑法》中,收买濒危动物都有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个批评没错,当前法律对于买人的惩治力度甚至还不如买濒危动物。在我与大多数人看来,多年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屡打不绝的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原来《刑法》规定买方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又或是因为对收买人的惩罚太轻。如作者所说的,对妇女、儿童保护的程度,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真实体现。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是我们的底线保护。身为一个女性,我想我们不应该冷眼旁观同为女性的她们的苦楚命运,而是尽我们最大所能,帮助她们脱离苦海,帮助她们看到造成她们悲惨际遇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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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佛山大学-叶颖梅发布于:2024-10-12 22:59:37
《法治的细节》 10月12号 171-187 这节“优势证据与合理怀疑:锤杀案中的证明难题”就2020年重庆女子刘某会凌晨锤杀丈夫一案展开讨论。案件主要问题是“该女子是否构成正当防卫”。问题的关键在于,死者蒋某银在案发当时是否睡着?若无,则不法侵害可能还在持续,若是,则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刘某某的行为属于事后防卫。 当前,关于证明责任分配的原则和标准第一种是犯罪构成标准。这种标准认为控辩双方都应承担提出责任与说服责任。这种标准主要盛行于普通法系,尤其是美国。第二种标准是无罪推定原则。这是刑事诉讼中的基本原则,指任何人未经法定程序并依实体法被确定有罪以前,都应当被推定为无罪。人类事务千变万化,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决定了法律所追逐的正义是有限的。法律的正义不可能是完美的正义,有时追求最优选择反而会事与愿违,甚至适得其反。我们希望本案在现行的法律的框架内能够寻找到一个相对较优的选择,让民众朴素的直觉与法律的专业判断不会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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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佛山大学-许杨钒发布于:2024-10-12 23:05:00
《刑法学讲义》10月12日 100-141页 今日阅读篇目中《刑罚的裁量与消灭》一节作者通过许霆恶意取款案等案例,为我们讲解了量刑相关知识,并抛出问题:夜黑分高夏sha人和光天化日下sha人,为什么说后者行为更恶劣?对此我认为有以下三点原因。首先光天化日下s人,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的,这种行为公然挑战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给公众带来了极大的恐惧和不安。相比之下,夜黑风高s人虽然同样恶劣,但由于发生在较为隐蔽的时间和环境中,其对社会秩序的即时冲击可能相对较小。其次,在传统文化和道德观念中,光天化日下s人被视为一种极其不道德、极其残忍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更容易引发公众的愤怒和谴责。 最后,光天化日下的s人行为往往给目击者留下深刻的心理阴影,甚至可能引发一系列的社会心理问题。这种公开、残忍的行为方式更容易激发公众的恐惧和不安情绪,对社会稳定造成更大的威胁。 综上所述,虽然从法律角度来看,夜黑风高*与光天化日下s人在定罪量刑上并无本质区别,但在社会评价和心理感知上,光天化日下人s往往被视为更为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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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佛山大学-梁裕敏发布于:2024-10-12 23:06:15
《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10月12日,86—93页(电子书)。法院中的审判制度和行政管理制度交错混合形成了显而易见却被人视而不见的非正式制度。这样的非正式制度实际上大量地在中国当代社会各个方面都起作用。这个章节也很具体地给我们展现了不同的制度何以可能相互影响从而发生制度变形。正如作者所说,要改善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谈论司法民主化和民主监督,这是“用万金油治百病”。作者认为可以使审判委员会制度成为真正法定的审判决策机构,或许可以削弱浓重的行政特色。不过,当时学界有许多看法倾向于取消这一制度,一方面是因为“世界”通例,发达国家法院中并没无审判委员会设置;另一方面,他们认为这样的制度是侵犯了司法的独立审判。作者认为,制度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应当在于它能够在社会正常运作且获得人的接受认可。“制度都是在解决往日的常规性问题中形成的”,这个制度能在中国长期存在是有一定合理性,真正的意义在于实践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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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佛山大学-杨曼怡发布于:2024-10-12 23:48:07
《洞穴奇案》电子书,10月12日,150~168页。本书中包含了各种各样的内容,如生命的量化,自由量裁权,行政赦免,自我防卫,法律和道德的冲突等,这些严肃却富有意义的论证,交融又独立,独立又延伸,让对法律了解非常浅薄的我变得充盈了许多。这个案件之所以能有那么多不同的观点,我觉得根本上是法律和道德的两难,道德是人类共同认知的真理在环境的促进下,在个体和群体身上催生出的真善美,是正义的表达方式。我们能做的就是坚信正义是贯穿于整个法律发展中的一根不断的理性红线,,这一点是不变的定律。我们千万不能由一个派系、教派或者集团所持有的道德或政治观点而置法律于不顾,动摇我们对法律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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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佛山大学-冼卓凡发布于:2024-10-13 23:28:54
《电车难题》10.12 第61-90页, 书中对于“该不该把胖子推下桥”的讨论,让我对个体与集体之间的道德权衡有了更深的理解。我开始思考,在面对生死抉择时,我们是否应该牺牲少数来拯救多数,或者是否有其他更合理的解决方式。这种思考挑战了我的道德直觉,也让我意识到,道德决策并非总是非黑即白,而是充满了灰色地带。 此外,书中对于道德责任的讨论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它让我认识到,即使在追求最大利益的过程中,我们也不能忽视个体的权利和尊严。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无价的,任何决策都应该尊重这一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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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佛山大学-黄志恒发布于:2024-10-14 18:18:22
《圆圈的正义》10月12日我们会遇到很多和我们一样的人。我们会评价他们,但不妨设身处地想想如果是自己将会怎样。批评他人不是掩盖丑陋、逃避责任的帮凶。我们会利用他们,但不要触及他人的不幸处境或人性弱点,在自省时还能为自己敲响警钟。我们会与他们结伴而行,但不要迷失了自我。一味追求赞美,则无需行走;一味抗拒批评,赞美也无意义。 不断会有信息告诉我们,这段旅程该怎么走。在自己的心中,也会不断产生新的领悟和道理。但是人生最大的奴役就是无法实现“知道“与”做到“之间的跨越。我们总会觉得自己已经知道了够多,开始闭塞偏执,开始好为人师。我们甚至会觉得知道了就是做到了,困在自建的囹圄,还在悲慨哀叹。保持谦卑,保持探索,是我现在可以想到的为此做出的最好的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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