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佛山大学-李容乐发布于:2024-10-03 10:50:55
《法律的悖论》,10月1日,12~18页。本次主要阅读章节为《积极道德主义与消极道德主义》。本章节中我了解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其实密不可分,如果法律失去了道义的力量,那它不过是一种纯粹的命令,它的效果无法持久,但是我们要学会注意区分积极道德主义和消极道德主义。本章节中我还了解到,刑法中有一种期待可能性理论。我的理解是,根据当事人行为时的具体情况,如果不能期待行为人实施合法行为,就是没有或缺乏期待可能性,此种情况下人们会认为,行为人存在责任阻却事由,因而不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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