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其内容为: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
“富强”即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应然状态,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夙愿。“民主”即人民当家作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诉求。“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
“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平等”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爱国”是基于个人对自己祖国依赖关系的深厚情感,也是调节个人与祖国关系的行为准则。“敬业”是对公民职业行为准则的价值评价,要求公民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努力形成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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