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细化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增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1。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预付款消费:
经营者收取预付款时,应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
经营者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服务质量或任意加价。
若经营者无法按约定提供服务,应退还预付款或按消费者要求履行合同2。
知情权:
消费者有权了解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经营者需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等信息。
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防止强买强卖和搭售3。
个人信息保护:
经营者应合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并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敏感个人信息如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需单独同意4。
商业信息:
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发送商业性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4。
消费者同意接收信息的,经营者需提供取消方式,并立即停止发送信息或拨打电话5。
格式条款:
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时,不得不合理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限制消费者权利6。
无理由退货:
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时,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保持完好,除非为了查验或确认商品品质功能7。
“三包”期限:
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的“三包”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且自交付商品或服务完结之日起计算6。
以上要点概述了《条例》中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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