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治日是每年的12月4日。这一天不仅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国家宪法日。自2001年起,每年的12月4日被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旨在通过系列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公民权力和义务对等的观念、依法治国的观念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观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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