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形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机制,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更加紧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习近平总书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中央政治局作出表率,带领全党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章立制,推动出台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指导意见,完善津贴补贴发放、开会发文、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国企商务接待、制止餐饮浪费等制度规定,健全扶贫、民生、扫黑除恶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完善每月公布查处结果、重要节点通报曝光制度,扶正祛邪、久久为功。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不断向上向善,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更加同心同德,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根基更加稳固。
(五)坚持依规治党、严格制度执行,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的10年,是党的历史上制度成果最丰硕、制度笼子最严密、制度执行最严格的时期。党中央把制度建设贯穿新时代党的建设各方面,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全方位、立体式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为框架的党内法规体系,全面实现落实党的领导有制可循、从严管党治党有规可依。把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制定修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组织处理规定,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巡视工作条例,强化执纪问责,全面提升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坚持依规治党、加强自我革命制度建设成为“中国共产党之治”的独特密码。
(六)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监督制度融入党和国家治理体系,设立国家和地方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现对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为重点,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立足增强监督全覆盖有效性,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出台关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整改和成果运用等规定,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发挥党员民主监督作用,修订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制定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四梁八柱”初步建立,党的自我革命监督网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发自党的初心使命,凝结新时代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征和宝贵经验,实现了党的自我革命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的高度统一。
(一)彰显党的初心使命根本要求。中国共产党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从成立之日起就为了人民不断自我革命。百年党史充分表明,党的初心使命和人民立场使我们党最有底气和勇气进行自我革命,党的崇高追求、党和人民事业发展需要我们党坚持不懈将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党的性质和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决定了,我们党在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同时,能够主要依靠自身力量进行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两个答案有机统一,人民监督是外在约束,要求我们党必须时刻保持人民性;自我革命是内在自觉,我们党的性质要求必须主动践行初心使命、不断适应人民需要。可以说,党的初心使命是坚持自我革命的精神原点和动力源泉,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党坚守初心使命的重要保障。只有始终坚持自我革命、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完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才能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团结带领人民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
(二)贯穿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特别是新时代伟大实践,创造性提出党的自我革命重大命题,精辟阐述伟大自我革命的战略意义、基本内涵、实践要求等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问题,深刻阐释内靠自我革命、外靠人民监督的辩证统一关系,极大深化了对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规律性认识。党的自我革命,是我们党不断进行全面自我改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持续增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长期过程。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贯彻到每一部党内法规的指导方针、工作原则、重大制度和具体举措中,使科学理论转化为制度规范、确立为行动遵循,通过发挥制度固根本、扬优势、补短板、利长远作用保障党的创新理论有效落实,不断使主观努力顺应客观规律、主观条件符合客观实际、主观作为满足客观需要、主观治理促进客观治理,形成依靠党自身力量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创新、实现执政能力整体性提升的良性循环。
(三)汇聚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在波澜壮阔的伟大斗争实践中形成和完善的,需要不断以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把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提炼集成、固化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针对以前一度出现的管党不力、治党不严问题,系统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聚焦“七个有之”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明确中央八项规定就是政治纪律,把纠正“四风”要求融入党内法规,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为党和国家事业开创新局提供有力作风保证。着眼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制定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紧盯“关键少数”,制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修改宪法,设立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颁布实施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修改刑事诉讼法,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这些工作,都有力推动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形成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