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面对少数民族人口众多、分布广泛的国情,采用民族区域自治来解决我国民族问题,体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政治智慧,符合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旺盛的生命力。
新中国作出民族区域自治这一重大历史抉择,是基于对中国国情和民族问题实际的正确把握。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依据;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现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依据;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距,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现实条件。新中国开启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尊重历史、合乎国情、顺应民心的正确选择,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民族问题上的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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