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精神是以雷锋的名字命名,以雷锋的精神为基本内涵,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革命精神。
一、核心内涵
1.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
- 雷锋始终怀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和对祖国、对社会主义的热爱,把个人的命运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他在日记中写道:“我就是长着一个心眼,我一心向着党,向着社会主义,向着共产主义。”这种坚定的理想信念激励着无数人在为国家和人民的事业中奉献自己。
2. 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
- 雷锋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他关心战友,关心群众,时刻把别人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竭尽全力去帮助他人。无论是在出差途中帮助旅客,还是在日常工作中为群众做好事,他都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奉献的真谛。
3. 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
- 雷锋在每个工作岗位上都兢兢业业,努力钻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待工作。他当过农民、工人和解放军战士,无论从事什么工作,他都能做到认真负责,力求做到最好。他的这种敬业精神成为了后人学习的榜样。
4. 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
- 雷锋在工作和学习中不断进取,勇于创新。他善于思考,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他的创新精神激励着人们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勇于开拓创新,不断超越自我。
5.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
- 雷锋在生活中始终保持着艰苦朴素的作风,他珍惜每一分钱、每一粒粮食,从不乱花一分钱,从不浪费一点物资。他的这种创业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为我们在新时代树立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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