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要把正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推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今日学习,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成功之举。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的纪律的基础性法规,内容丰富、涉及面广、针对性强,同各级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息息相关。正在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我们要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准确掌握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
《功勋闪耀》讲述了“七一勋章”获得者的先进事迹,他们是各条战线党员中的杰出代表,在他们身上,生动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坚定信念、践行宗旨、拼搏奉献、廉洁奉公的高尚品质和崇高精神。通过学习,我们要汲取榜样力量,更加努力,发展成为更好的人。
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是中国共产党的鲜明特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是管党治党系统思维的体现,是对正风肃纪规律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我们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格言,做守纪遵纪好党员。
*同志曾说过,“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党员干部只有自觉把党纪当成“紧箍咒”,时刻明晰公与私、是与非、情与纪的“警戒线”,才能始终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我们不仅要学习党纪党规的字面意义,更要深化对纪律精神的理解,用纪律规定来校正自己的思想和行动。
党的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和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要严起来”,“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严守党的组织纪律,主旨要义是要强化组织意识,执行组织原则和制度,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我们要坚持严守党的组织纪律。
我深入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识到党纪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坚定了责任感和使命感。我将恪守政治底线,践行忠诚担当,积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力量,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深知,学习《条例》是每位党员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深入研读,我更加坚定了“四个意识”,增强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确保自己的思想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我也深刻认识到,学习党纪不是简单的应付考试或完成任务,而是提升自我、校正思想和行动的重要过程。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思考、不断实践,才能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党纪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任何违反党纪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这是维护党的纪律的必然要求。同时,党纪也是对党员的关爱和保护,它明确了党员的行为规范,为党员提供了行为指南,使党员能够在正确的轨道上前行,避免犯错误。广大党员要收紧纪律作风的“金箍”,用好党纪条例的“戒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深学细悟、求真务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讲规矩、守底线,必须有敬畏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温水煮青蛙,前车之鉴不可忘却,每个人还是要好好复习一下。脑子里要有个‘紧箍咒’。反腐败永远在路上,没有敬畏感就会迷了道。”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以严明纪律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