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习期间,我了解到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是案件处理中极为重要的一环。然而,与我最初的设想不同,带我的律师在了解案件时并不会详细聆听当事人的完整叙述。相反,他更倾向于让当事人简明扼要地描述事实,而避免那些感性或冗长的故事。这种方式显得更加直接高效,律师常常提醒当事人“不要讲故事和感受,简单交代中性的事实,然后在事实中找到疑点”。通过这样的沟通方式他能够迅速提炼关键的法律事实,为案件的分析和处理打下坚实基础。
这种方式虽然在少了些情感交流,但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取有用的信息,确保案件的关键点不会被遗漏。当然,这可能仅仅是我所见到的某种工作风格的一种表现,但这次经历确实给了我不少启发,也让我对律师职业的工作习惯有了一些认识,也让我开始思考如何在未来的工作中提高自己的沟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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