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一样,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也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各项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初步形成,顶层设计性质的“四梁八柱”日益完善。在前所未有的生态环保执法监管下,生态环境治理明显加强。
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重点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推动经济发展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探索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产品成本核算体系,助力提高生态产品有效供给。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 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十九大报告的一大亮点,是十九大着眼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等问题作出的战略安排。乡村振兴不仅是经济的振兴,也是生态的振兴。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村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建设,保护好绿水青山,保留好乡村风貌。近年来我们在调研中也看到,一些地方在传统村落、田园综合体、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建设中坚持保护优先并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取得了很好的示范效果。
区域差异大、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将区域、城乡、陆海等不同类型、不同功能的区域纳入国家战略层面统筹规划、整体部署、协调推进。我国地形复杂,生态脆弱区、敏感区分布面积大。要推动各地区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坚持推进“多规合一”,优化国土空间结构,促进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的均衡协调。要加大力度支持老少边穷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培育发展优势产业和绿色经济。积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发挥“一带一路”建设的引领带动作用,因地制宜地加快培育发展符合西部地区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十九大把污染防治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要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要支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推进大气、水、土壤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