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把“上帝的选任”当作自然法(虽然在这个地方这是一个很
粗糙的说法),而把“世界的君主”当作人类的至高无上统治者来解释,对事情也不见得有
多大的帮助。因为这样,我们所论及的文句必须是:“基于自然法,亚当一创生,就是人类
的统治者,因为基于自然的权利,亚当应当是他的后裔的统治者”;这句话等于说:他是基
于自然权利的统治者,因为他是基于自然权利的统治者。但是假如我们承认一个人是他的儿
女们的“天生的统治者”,亚当仍不能因此“一创生就成为君主”;因为这种自然的权利是
以他是他们的父亲为依据的,既然只有父亲才有这权利,亚当怎样可以在他还未做父亲之前
就有充当“统治者”的“自然的权利”,我认为是很难想象的。除非我们的作者要使他在没
有做父亲以前就做父亲,在没有取得称号以前就取得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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