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640年英国革命开始,英国社会各阶级在政治、经济、和军事的斗争之外,几乎每一阶级都有他们的政治思想上的代言人。这些人的主张和理论,形成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中极其激烈的争论。 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独立派思想家密尔顿阐释自然法,宣传人权和自由,并提出了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要求;反映中等贵族利益的哈灵顿虽然不讲自然法,却也反对封建君主制而主张共和制;平等派的领袖李尔本比较激进,他反对保持上院,呼吁用普选的方法产生下院,以便使小资产阶级能够进入议会;“掘地派”运动的领袖温斯坦莱则更为激进,他主张*有并进而废除私有制。 为王权辩护的主要是菲尔麦。他沿用中世纪神权理论的逻辑,力证“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霍布斯虽然是一个自然法的阐释者,但他既赞成君主制,又极力为绝对主义辩护。他的这些学说在客观上是对当时的封建君主制有利的。 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开始直到1688年,政治理论上的争论是很复杂和激烈的。这样,不但1688年两个阶级妥协后所奠定的资产阶级议会的统治需要一项理论的说明,而且几十年来政治思想上的论战也亟需一次廓清和总结。洛克的《政府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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