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义务教育被写入宪法,并专门制定了《义务教育法》,以保证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享有接受质量合格的义务教育的机会平等。实行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实施的具有普及性、强制性、免费性的学校教育,是提升国民素质的基础,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义务。实施义务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支持义务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从一定意义上说,教育决定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教育可以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国家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和大变革时期,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日新月异,知识经济方兴未艾,加快人才发展是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的重大战略选择。经济社会发展靠人才,科技发展靠人才,国家安全靠人才,所以培养大批高素质的人才是增加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对个人而言,接受教育主要是为了追求人生幸福,包括精神的和物质的。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接受教育者本人,学到一定的知识,掌握一定的能力,具有一定的修养。要让接受教育的人学到知识并拥有一定的生存能力——能够解决问题,能够靠自己养活自己的一种方法、手段。但这并不是最后的目的,这只能是实现良好人生的一个前提。而我们现在的教育,把手段当成了目的,把检验学习效果的考试当成了受教育目的,应试教育就从此而来。教学生会考试、会解题,而忽略了学生将来能否在社会上立足、能否自己养活自己的教育低层次要求。所以很难奢谈通过教育启发对人生意义的探究,对美满生活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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