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西南医科大学-段红霞发布于:2024-11-28 15:54:16
在经济法范畴内,国债具有以下重要功能: 弥补财政赤字 政府财政收入小于支出时会出现赤字,通过发行国债可吸收社会闲置资金,将社会支配资金在一定时期内让渡给国家使用,这种方式副作用较小,不会像向中央银行借款那样导致货币供给大幅增加从而诱发或加剧通货膨胀,也不会像增加税收那样可能给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是各国弥补财政赤字的常用手段. 筹集建设资金 国家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大型项目建设时,往往需要大量中长期资金。发行中长期国债,能够将部分短期资金转化为中长期资金,为建设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促进经济发展,比如我国发行国债为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 调节货币供应量和利率 短期国债流动性强,被称为“有利息的钞票”。在金融市场上,国债是基础金融资产,是众多机构和个人的投资对象。中央银行可通过*短期国债调节货币供应量和利率,如经济过热时卖出国债回笼货币,收紧银根,抑制通货膨胀;经济低迷时买入国债投放货币,放松银根,刺激经济增长. 调控宏观经济 一方面,在社会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经济疲软时,发行国债可动员闲置资金参与经济建设,推动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在社会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经济过热时,发行国债可回笼流通中的货币资金,收缩社会总需求,稳定经济增长。此外,国债还可调节社会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国家重点建设领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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