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审核评估实行部省分级 负责、协同推进的制度。教育部负 责制定审核评估政策、总体规划, 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地各校审核 评估工作。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具 体组织实施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第 一、二类审核评估和地方高校第一 类审核评估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 定和要求,结合实际,负责制订本 地区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总体规 划,报教育部备案。组织所属高校 第二类审核评估及推荐高校参加第 一类审核评估工作。选取1-2所高 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指导开展第 二类审核评估试点,为全面推开本 地区审核评估工作做好示范。 为强化部省协同,保障评估工作实 质等效,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将牵头 建立全国共建共享共用的本科教育 教学评估专家库,专家经专业培 训,持证入库、随机遴选后作为参 评高校评估专家。专家库实行动态 更新机制,各地各校要及时更新专 家信息。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不 适宜继续作为专家的,要及时标注 并调整出库。部省两级教育行政部 门负责组织实施或委托教育评估机 构组织实施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 估等,所需专家原则上从专家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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