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就业的基本权益 1.就业信息知情权。及时全面的获取应该公开的就业信息。 2.接受就业指导权。接受来自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及时,有效的就业指导与服务。 3.被推荐权。享有被学校及时、公正、如实推荐到用人单位的权利。 4.平等就业权。平等地接受学校推荐,平等地参与招聘,录用毕业生时公平、公正及一视同仁。 5.就业选择自主权。“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6.择业知情权。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劳动岗位、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规章制度等情况。 7.违约求偿权。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的三方协议一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和违约。 二、大学生就业相关的5部法律法规 大学毕业生就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等。 三、大学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五意识” 大学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应具有:法律意识、契约意识、维权意识、证据意识和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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