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的就业权益及义务
1.获取就业信息权
(1)信息公开
(2)信息及时。
(3)信息全面。
2.接受就业指导权
(1)接受就业指导与服务是每个毕业生享有的权利
(2)毕业生应充分利用该权利通过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获得就业指导,帮助自己早日找到适合的职位。
3.被推荐的权利
(1)如实推荐。
(2)公正推荐。
(3)择优推荐。
4.自主选择权
毕业生可以自主选择用人单位,学校、其他单
位和个人均不得干涉。
5.接受就业指导权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毕业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
6.被推荐的权利
(1)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就业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
(2)如果用人单位擅自毁约,毕业生有权要求对方严格履行就业协议,否则毕业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违约赔偿。二、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原则
双赢原则:在就业过程中,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双方都应以避免意气用事,相互猜忌,并通过适当的渠道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分歧,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现个人职业发展与企业发展的“双赢”。
契约为本: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等契约文件一旦形成,便具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都有责任和义务,履行协议和合同中的相应条款。
依法保护: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保护应当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在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下进行。
平等自愿:大学生个人意愿的充分表达,是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订立的前提条件。
充分协商:在现实环境中,出现就业纠纷或者大学生就业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将大学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的沟通和协商放在首位。
三、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1.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的途径
2.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保护
3.学校的保护
4.大学生的自我保护
(1)熟悉和了解有关法律常识及规定,自觉提高大学生个人法律意识。
(2)签好就业协议书,充分发挥就业协议书的作用。
①查明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格
②有关协议条款明确合法
③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要合乎程序
④写明违约责任
(3)遵循市场规则,预防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4)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与大学生就业有关的法律法规
(一)《劳动法》
(二)《劳动合同法》
(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大学生在保护自己的就业权益时要做到的很重要的两点就是了解有关就业政策和法律规定,增强法律意识以及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在了解了就业权益的基本内容后,大学生还要了解一些最基本的与就业相关的法律常识,这样才能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知道用相应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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