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法上的作用推展到感受上的作用,因为没有明确的主词,就使得诗里面所写的就具备了暧昧的普遍性。好像说的是“我”的经验,却又因为没有主词“我”,而让诗里面的经验推扩出去成了大家共同的经验。
例如《枫桥夜泊》,张继的这首名诗大家都知道、大家都记得的句子:
“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那就不只是“这个夜晚”,不只是“我”所在的这艘船停泊在姑苏城外,刚好停到寒山寺传来的钟声(的夜晚),推扩出去,这是每一个离家在外的人居停在飘摇的船上,深夜里不意听到古寺禅钟,都必然会有的忧忧戚戚之感。
又例如说孟浩然的《宿建德江》,标题上指明的是一个特定的夜晚,停留在一个特定的地方,然而诗的写法,却消解了这种“有我”的确定之景:
“移舟泊烟渚,日暮客愁新。
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
前面两句是有事情、有故事的,描述在移动当中到达了新的地方停船,而之所以停船是为了要过夜,时间上就是日将要落的当下,看到那样的黄昏情景,使得本来已经习惯行旅的人又徒然生出新的感伤。接着看后面两句,这个在船上的人似乎消失不见了,只剩下自然景观,“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野”、“天”、“江”、“月”,这种笔法就是无端说一件鸟兽草木,也就是“兴”。
但这真的是无端吗?我们就再仔细看一下诗中写景的方式:这四周很开阔,没有遮障,水平的开放感觉影响了人的垂直意识,以至于似乎错觉得天竟然比树还要低,江水非常清澈,月光映在水面上,这不只是天上有月,水里面也有月,月因此和人格外的亲近,这就不是真正的客观,这是经过了主观的改造。所以“天低树”、“月近人”,这种特殊的视觉感受,那仍然是那个停泊在江渚上的那个人他的感受。然而诗用这种方式写,让我们就很容易跳过那个人,好像自己也看到了那样特殊的景象,这就是唐诗当中主客混同或者是主客交融的写法所产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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