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2.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补贴政策: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3.选聘招录优待政策:从2006年开始,省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以后逐年提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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