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治保障,助力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
光明日报客户端
2024-07-26 11:59
美丽中国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这些重要论述,凸显出法治对于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性,也对法治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全面发力,以法治力量推动全面建设美丽中国、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完善立法,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实法律依据。美丽中国建设不仅仅依赖于环境保护,它还需要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领域的制度建设做支撑,其中法治建设是其中必不可少的关键支撑。以法治建设助力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的前提是构建完善的生态环境立法体系,做到有法可依,确保法律依据对美丽中国建设的全方位多层次覆盖。即,应当关注到美丽中国建设在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等领域映射出的各类主题,统筹一体化推进相关法律制修订工作,不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立法的体系化、系统化,使美丽中国的每一项具体建设举措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和保障,从宪法、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法、单行法、行政法规、环境标准等多维度,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规范体系和制度集群。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意识到,美丽中国建设事关中华民族长期生存与发展,其核心价值是以人为本,“美丽中国”美在尊重民意、顺应民心。因此,持续完善美丽中国建设相关立法应落脚于公民权利保障,切实保护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以及环境权,积极将公民的“应有权利”转变成“法定权利”、进而转变成公民的“实有权利”。
强化执法,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相关法律有效实施。徒法不足以自行。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的同时,更需要以强化行政执法的方式来予以落实巩固。在实践中,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曾一度存在力度偏弱、灵活性差、选择性或运动式执法等问题,不利于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也损害了法律权威。面对美丽中国建设这一新时代命题以及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这一新时代任务,行政执法应当加强执法规范性,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法治的轨道上改革执法机制、加强执法力度、丰富执法措施、科学明确执法频率,通过垂直管理、跨区域管理等措施实施最严格的地上地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切实执行美丽中国建设相关法律。强化行政执法,同时还需要立足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积极凝聚美丽中国建设执法合力,增强全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社会组织、公民志愿者等主体之间的协作配合,充分调动社会多元主体力量以增强执法力量。
加强司法保护,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美丽中国建设直接影响中国式现代化及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进程、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以法治建设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不仅需要完善立法、强化执法,还需要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司法完善,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司法机制。为此,司法机关要深刻认识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统一司法尺度,增强司法透明度,以规范化的司法规则、精准化的司法思维、专门化的司法力量及司法质量,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方面,结合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从体系性角度认真梳理民法典“绿色条款”适用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建立体系性解释框架、明确“原则+规则”适用规则基础上,提炼生态环境法典与民法典相互衔接的法律制度安排;另一方面,要认真总结环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环境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等方面的实践,归纳总结环境司法实体与程序规则,为生态环境法典中制度设计提供支撑,从而实现以司法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的良好局面。
塑造法治信仰,为美丽中国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法治建设助力美丽中国建设需要全体人民从内心深处真诚拥护和信仰法律,从行动上切实维护和贯彻法律的权威,在各自岗位上、在具体生活工作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因此,应当坚持将立法完善、行政执法、环境司法与社会公众参与相结合,秉持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属性,通过多种途径讲好美丽中国建设故事,有效推动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参与并监督美丽中国建设,有意愿、有能力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守护绿水青山。
随着我国不断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接下来,要持之以恒地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依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从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作者:孔梁成,发改委国家信息中心博士后,北京化工大学环境安全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责任编辑: 邹兰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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