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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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广西师范大学-王宗伟发布于:2024-04-07 22:47:29
三月三(壮族三月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民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一。 三月三(壮族三月三),又称歌圩节、歌婆节或歌仙节,是壮族祭祀祖先、倚歌择配的传统节日,是壮族及其先民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生活环境下,经过日积月累而慢慢形成的一种具有壮族特色的传统节日。壮族三月三主要流传在武鸣区东部罗波镇、两江镇、陆斡镇、马头镇以及武鸣区西部的锣圩镇、灵马镇。 2008年10月10日,由武鸣区文化馆申报的“三月三”歌圩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100。[1][2]2014年1月13日,壮族三月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为广西的法定假日(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21]同年11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申报的三月三(壮族三月三)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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