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中国,比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都更接近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只有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全面提升综合国力;而如何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则需要强化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高效运行。因此,需要法律为其保驾护航。在当今世界,民主与法治被视为鸟之双翼,车之双轮。但长期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发展滞后,体系建设不完善,不科学,不合理较为突出。甚至在发展的过程中,产生了践踏法律的现象。倘若任其发展,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让人民产生不信任感,更为严重的是,这会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同洪水猛兽,后患无穷。古人云,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所以,建立建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人民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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