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精神是指从雷锋的言行和事迹中所表现出来的助人为乐、爱国、热情、无私奉献、勤俭节约、敬业、热爱劳动、忠于革命忠于党的精神。 雷锋精神就狭义而言,是对雷锋的言行和事迹所表现出来的先进思想、道德观念和崇高品质的理论概括和总结;就广义而言,已升华为以雷锋的名字命名的、以雷锋的崇高品质为基本内涵的、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着的、为人们所敬仰和追求的精神文化。 雷锋精神的产生有其特殊的历史政治背景。雷锋生活的年代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极端困顿、集体主义价值观被强烈推崇、人们的思想观念非常单纯、利益需求非常趋同的时代。正是这样的时代,孕育出了以“心里永远装着别人,唯独没有他自己”为核心理念支撑的雷锋精神。那么,在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物质生活日益丰富、价值取向趋于多元的今天,雷锋精神是否过时了呢?答案是否定的。雷锋精神永远不会过时,因为它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伟大的民族精神是联系在一起的。同时,雷锋精神应该具有与时俱进的品质,应该保持其实质与内核不变的情况下,使其内容和形式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具有实效性。也就是说,要实现雷锋精神的时代化,使雷锋精神的内涵体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得到丰富和升华。 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归结起来,可以表述为两个字:“上”与“善”。 雷锋精神体现了一种“向上”的人生姿态。纵观雷锋短暂的一生,他始终具有一种积极主动的生活态度,对新中国、新生活充满无限热爱和美好向往,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充足的干劲投入到工作、学习之中去。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发扬雷锋精神,需要学习雷锋这种乐观向上,积极作为的人生姿态。 1、在工作上“向上”,发扬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雷锋说:“一个人的作用,对于革命事业来说,就如一架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螺丝钉虽小,其作用是不可估量的。我愿永远做一个螺丝钉。”不怕苦、不怕累,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螺丝钉精神”,是雷锋精神在事业上的具体体现。其核心是服从组织分配,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敬业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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