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依法管理、规范高效、方便师生、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有序、畅通、文明,预防和减少校园交通安全事故。第二条凡在西南医科大学校园道路上参与或涉及交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 学校保卫处是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
施。
第四条校内发生交通事故,轻微事故由保卫处处理(经保卫处调解、协商不能解决的交由所在地公安交警部门处理),较大事故,直接移交校区所在地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点赞 (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