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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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柳州工学院-梁健聪发布于:2024-03-11 00:10:24
1960年11月8日,运输连支部党员大会通过雷锋入党申请,并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 1960年11月9日,工兵团党委在党委书记、政委韩万金主持下,在沈阳军区招待所临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批准雷锋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60年11月23日,沈阳军区工程兵党委作出授予雷锋“模范共青团员”称号决定。 1960年11月27日,雷锋荣立二等功,作为立功代表在全团授奖大会上发言,团长吴海山、政委韩万金分别向雷锋颁发二等功奖状和“模范共青团员”奖状,此后,雷锋又荣立过三等功一次,受团、营嘉奖多次。 1960年12月1日,雷锋日记(从1959年8月30日至1960年11月15日,15篇)在沈阳军区《前进报》首次发表。 这个月,雷锋在《前进报》发表署名文章《解放后我有了家,我的母亲就是党》。 1961年2月3日,应邀到海城驻军作忆苦思甜报告,与全国战斗英雄郅顺义(董存瑞战友)亲切交谈。 1961年5月,雷锋作为全团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61年7月27日,接到抚顺市人民委员会通知书。 1961年7月31日至8月3日,出席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62年1月27日,雷锋被批准晋为中士军衔。 1962年春节,雷锋在《前进报》发表《62年春节写给青年同志们的一封信》。 在此前后,雷锋又在《前进报》发表了《在毛主席的哺育下成长》、《我是怎样从一个苦孩子成长为毛主席的好战士的》、《做毛主席的好战士》等著名文章。 1962年2月14日,雷锋被选为党代会代表,出席中国共产党工程兵十团代表大会。 1962年2月19日,雷锋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沈阳军区首届共产主义青年团代表会议,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在大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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