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一直支持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的研发,具备发展人工智能的良好基础。当前,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中要高度重视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通过二者间的相互促进以产生协同放大效应,助推我国从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和智能经济加速迈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培育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和新优势。
首先,加强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创新,实现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技术融合。针对人工智能的发展趋势,要加大对人工智能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加强人工智能领域高水平人才的培育;投入更多资源建设人才、科研一体的创新生态系统,在加速新质生产力形成的同时确保我国在人工智能领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鼓励企业加大对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和创新。
其次,推动实体产业数智化改造,实现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产业融合。一方面,要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企业的“智改数转”进程。聚焦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强化人工智能技术的赋能作用,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为传统制造业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巩固提升实体经济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新产业、新赛道,大力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打造高质量中国品牌。支持人工智能在重点领域的应用。
再次,推动实体经济企业的数智化转型,实现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平台融合。充分利用平台端向产业互联网转型的趋势,将人工智能技术与运营、管理等实体经济环节进行深度融合,实现数据流的高速传递、价值的深挖与创造,以价值链重构加速新质生产力形成。这需要加快建设和完善用户数据中心,借助数智化进行商业模式的创新,基于人工智能技术构建全产业链协同的互联网平台。
最后,构建数智化生态,实现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生态融合。这需要将数字技术生态、数字产业生态和数字平台经济生态融合起来,强化产业链、创新链间的数智链接,以人工智能技术与传统产业技术的协同融合创新推进实体经济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质生产力形成。因此,要构建和完善支持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制度安排和数字化生态。
近年来,国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人工智能产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形成新质生产力进行了战略部署和指导。未来可从以下四方面入手,推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和巩固实体经济发展新动能,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
第一,坚持企业主体,市场主导与政策赋能相结合,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市场化发展。一方面,鼓励实体经济企业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业务流程,同时加强市场监管,为新质生产力的形成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政策引导规范,加大对实体经济企业数智化转型的政策支持力度,诸如加大对科技改革的支持力度,改善资本市场支撑环境,健全税收体系。
第二,坚持创新引领,加强技术研发,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提升企业在实体经济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同时鼓励领军企业发挥带动作用,拉动整个行业的发展。完善新领域创新生态体系,加强跨行业、跨领域的技术融合应用研究。推动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倡导创新文化和创业精神,弘扬面向未来的创新发展思想。聚焦新业态融合创新,积极开发完善创新模式。
第三,坚持开放融合,创新开放场景,加快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的应用场景创新。要着力创新人工智能的应用场景,以发展前沿高效的智能经济为核心,深入发掘关键领域与人工智能技术融合的应用场景;积极探索人工智能的潜在应用场景机会;重视高水平科研活动,推动人工智能成为解决关键科学“瓶颈”难题的新途径,设计需求驱动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同时,打造人工智能应用与创新生态,以多主体协同合力加速新质生产力的形成。
第四,坚持协同治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领域的监管。一方面,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前沿的智能技术、算法和算力,为新质生产力尤其是数字新质生产力形成提供必要的创新激励。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数据跨境流动的有效监管,以数据要素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接下来需要进一步规范数据流动和算法应用,加强对数据使用和算法决策的监管,确保其遵守法律和伦理标准,打造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智能经济生态圈,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
(原文刊载于《社会科学》2024年第7期,作者单位为南京大学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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