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怎样维权

用户头像
来自广西师范大学-杨菲菲发布于:2024-03-14 16:32:13
特殊情况下,为生产经营而进行的消费,如工厂采购生产资料、供货商向上家采购商品等,考虑到交易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谈判等多种方式达成合意,在信息获取、沟通地位、营利目的上双方处于对等状态,故此时交易主体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消费者范畴,当发生纠纷时,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点赞 (0) 回复
发布回复
点击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