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0.1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起源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英语:NATIONALSECURITY EDUCATION DAY)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NO.2关于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定义务
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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