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开始关注到妇女问题,在中共二大《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中提出“妇女解放是要伴着劳动解放进行的,只有无产阶级获得了政权,妇女们才能得到真正解放”这一后来一以贯之的妇女运动指导方针。[10] [11] 建立广泛的妇女运动统一战线的需求迫在眉睫,在1923年6月中共三大《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案》中就提出“一般的妇女运动如女权运动、参政运动、废娼运动等,亦甚重要”、“本党女党员应随时随地指导并联合这种种运动,口号应是“全国妇女运动的大联合”、“打破奴隶女子的旧礼教”、“男女教育平等”、“男女职业平等”、“女子应有遗产承继权”、“男女社交自由”、“结婚离婚自由”、“男女工资平等”、“母性保护”、“赞助劳动女同胞”。这些口号之外,还应加入“打倒军阀”、“打倒外国帝国主义”两个国民革命运动的口号,以引导占国民半数的女子参加国民革命运动”。[1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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