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是一个人们既熟悉又陌生的研究领域。所谓熟悉,是指很多人都了解依法治
教的基本国策,面对体罚学生、殴打教师、破坏校舍等行为,会视其为违法行为。所谓陌
生,是指很多人对于教育法学基本理论的认识还处于朦胧模糊的状态,对于现实中的法律
争端或纠纷还难以据法论争、妥善处理。然而,要依法治教就必须了解教育法律关系主体
的权利与义务,必须学会应用教育法学的基本原理解释或处理教育实践中的相关问题,必
须掌握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捍卫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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