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
(一)、活动管理: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
统一安排到校内(校外)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
(二)、时间安排: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 8 小时,每月不超过 40 小时。
(三)、劳动报酬:
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目前我校固定岗位工资为 180 元/月。学生
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目前我校临时岗位工资为 10 元/小时,每个月临时
岗位报酬不超过 1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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