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正义都是多数人的不正义;任何道德都是多数人的不道德。
——题记
想读《理想国》已由来已久,不仅是来自于多个老师的推荐,更是因为每一次所浏览的大学书单中这本书都位列其中,我不知为何,索性就买来读读吧,但是开始并没有那么顺利,并且至今也不太顺利,我反反复复的看过四五遍都停留在了前面三章,但也因为一直停留在前面三章,对于正义这个话题感悟也颇深。
正如题记中所写“任何正义都是多数人的不正义;任何道德都是多数人的不道德。”这是我从有认知以来对“正义”和“道德”所持有的观点,就好像古代中国大家所熟知的“女子无才便是德”“父母在,不远游”,这些在当时大多数都所认同的觉得正确的观点,也仅仅是当时的大多数人觉得正确和正义的罢了。也因为一直持有的这个观点,我对基本所有的事和物,我都会去站在另外一面去思考一下,当大多数人在批判一件事的事情,是否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上,是否那个被批评的才是正义才是道德的,但是看了《理想国》,我对正义有了新的认知,但是也仅仅是新的认知,还无法改变我这个对正义和道德一直的认知。
读完第一次之后最深的感触的是,甚至在朋友圈中发出了“辩论是不是抬杠,苏格拉底应不应该算是最早的杠精”的感慨,全书以苏格拉底之口,为探讨正义而建立一所城邦,采用了打辩论的方法。虽然是以苏格拉底之口,柏拉图置身《理想国》之外,但我更觉是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在阐述自己的观点。前三章中以苏格拉底对几种世俗的正义观的逐一辩驳并且阐述自己的正义观为主。
首先是克法洛斯认为正义就是“有话实说,有债照还”。以 “人有钱之后最大的好处是什么”引出辩题“正义是什么”。克法洛斯的观点是“有话实说,有债照还”的正义定义。苏格拉底以该不该将从精神错乱的人手中借来的武器归还提出质疑,如若归还纵使其伤害无辜,将是一件不正义的事情,以此提出了“有话实说,有债照还”有时是正义的,而有时却不是正义的,“有话实说,有债照还”这虽代表了一般人的正义观,但这只是金钱赎买带来的事后正义,金钱也并非衡量正义的标准。这种把正义当作是达到目的的工具性手段的观 点,并未关涉正义的本质。随后是玻勒马霍斯,认为正义就是“利友而害敌”。玻勒马霍斯认为正义就是把友善给予友人、帮助朋友,把恶给予敌人、伤害敌人,引入了“利友而害敌”的正义观。苏格拉底则认为伤害敌人是不正义的。因为,正义作为一种“德性”,它不会伤害任何人,“伤害不是好人的功能,而是和好人相反的人的功能”。
其次是色拉叙马霍斯提出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或许这就是我所认为的正义就是大多数人的不正义) 这种“强权即正义”的观点有许多人赞同,认为谁有权,谁就可以根据其自身利益定义正义。苏格拉底详尽地提出了自己的反对意见。他首先指出统治者在立法时并非一贯正确,“无意中也会规定出对自己有害的办法来”。此时,正义非但不是强者的利益,反而变成了强者的损害。虽然色拉徐马霍斯最后也败在了苏格拉底的辩驳之中,但是这是最接近我所认知的对于正义的观点的。苏格拉底在第一卷中逐一瓦解了以上传统的正义观念,但他也坦言自己对正义的界定很不充分,因为在找到正义的实质之前我们不能知道关于正义的任何知识。但是格劳孔和阿德曼托斯在第二卷中所提出的关于正义的本质的寻求开始动摇我对正义观点的认知。他们论述了关于正义的三个问题:一是论述了正义的起源和本质;二是通过金戒指的故事说明如果没有外界惩罚,每个人都会做不道德的事;第三,让正义和不正义各趋极端,比较极端不正义比极端正义生活好。让我耳目一新的是其对正义本质和起源的阐述:
做不正义的事是利,遭受正义的事是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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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遭受不正义所得的害比不过干不正义所得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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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到干不正义的甜头,尝到了遭受不正义的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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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既不要得不正义之惠,也不要吃不正义之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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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守法践约
格劳孔侧重强调正义是弱者们出于“恐惧”的一种“妥协”以及最好(干坏事不遭罪)和最坏(受了罪没法报复)的折中。可见,人们并不是发自内心真正热爱“正义”,要么出于强者的“伪善”,要么出于弱者的“恐惧”。而对于正义更深层次的探讨在《理想国》接下里的篇章中展开。
虽然只读了前面三章,我已被其深深的吸引,令我震惊的是苏格拉底的辩论方法(我前期将其称之为抬杠),但我现在知道这其实是有专业的术语去形容“苏格拉底反诘法”苏格拉底通过对事物的本质从逻辑和矛盾中进行去追问,那种无止境的设问,追问,怀疑(其实也是自疑),一步步地突破知识构建时的边界去追求新的边界再去一步步的追问打破如此往复循环的去追求真理。另外一点是对正义的新的定义和人们为什么接受正义,人们接受正义并不是因为其本身是善的,而是因为这些人没有力量去干不正义,任何一个有力量作恶的绝不会愿意和别人定什么契约,答应既不害人也不害己,这种新的观点一直在冲击着我旧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