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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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冉雨婷发布于:2023-11-29 19:51:26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青年学生只有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更多了解国情,了解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际,了解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才能逐步锻炼成为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合格知识分子。 在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中,我了解到1.入职即使只上一天班也是要给工资。2.劳动争议仲裁是免费的。3.用人单位应当在试用期或者实习期就与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实习协议,明确具体期限和待遇,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4.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为大学生缴纳社会保险,不能因为在试用期内拒绝为大学生缴纳社会保险。 作为大学生,我们在就业时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人情世故固然重要,但自身合法权益也很重要。我们要学会了解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差异,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意向协议,而劳动合同则是毕业生在正式入职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协议。同时要增强法律意识,大学生应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了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便在就业过程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慎重选择单位,维护集体权益。 在就业过程中,大学生需要避免虚假宣传,防止收取费用。同时学校和社会各界也应该加大力度提供相关支持和帮助,确保每一位大学生的就业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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