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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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海洋大学-刘文婷发布于:2023-11-29 19:15:19
1.就业信息知情权。及时全面的获取应该公开的就业信息。 2.接受就业指导权。接受来自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及时、有效的就业指导与服务。 3.被推荐权。享有被学校及时、公正、如实推荐到用人单位的权利。 4.自平等就业权。平等地接受学校推荐,平等地参与招聘,录用毕业生时公平、公正及一视同仁。 5.就业选择自主权。“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6.择业知情权。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劳动岗位、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规章制度等情况。 7.违约求偿权。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的三方协议一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和违约。 我们要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化自己的维权意识。一旦在求职应聘、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发现有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能够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争取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要的法律、法规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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