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走进枫桥镇,总能看到一群身穿红马甲的人,走街串巷,和群众嘘寒问暖,帮群众排忧解难。他们虽然年龄各异、职业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的名字——“红枫义警”。
“红枫义警”2017年组建以来,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遍布枫桥镇各个行政村,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法律宣传、纠纷调解等工作,被群众称为心系平安的枫桥“新警力”。
基层事务很多很繁杂,不能仅仅依靠政府部门,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激发全社会活力,群众的事同群众多商量,大家的事人人参与。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坚持守正创新,更加注重社会参与,进一步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有的地方发挥党员表率作用,推动在职党员到网格党支部报到,带头参与小区治理、开展志愿服务、实行承诺践诺等;有的地方充分发挥网格员和保安员、义警、新乡贤、“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平安志愿者等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延伸工作触角,提升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效果;有的地方采取“积分制”奖励、选聘楼组长等措施,激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热情,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基础设施管护、治安巡逻防范、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隐患排查、特殊人群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有的地方针对医疗、劳资、商贸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行业领域,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利用专业优势、参与化解工作……
如今,北京“朝阳群众”、天津“小巷管家”等一支支群防群治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逐步建立起来。
社会参与,既要集众智、汇众力,更要听民声、顺民意。
“大家对环境整治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产业发展方面,有什么难题”……夜幕降临,在安徽省怀宁县凉亭乡叶老屋中心村,干部群众同坐一条凳子,共话家长里短,共谋乡村振兴,开启了一场“乡村夜话”。
怀宁县积极推动“乡村夜话”常态化长效化,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到村民中间走走亲、唠唠嗑,收集村情民意,听取意见建议,让村民在乡村治理中“唱主角”。今年以来,“乡村夜话”已在当地232个村(社区)举办1400余场次。
人民群众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源头活水”。只有最大限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大合力。
海南省海口市设立“小区议事堂”、重庆市推行乡村邻里纠纷“院落自治”、湖南省岳阳市开展“群英断是非”……各地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过程中,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有效疏导了民意、凝聚了民心,促进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成就感的生动局面。
前进道路上,各地将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不断续写新时代“枫桥经验”亮丽篇章,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创造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