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能够产生一位公认的领袖,是一种历史的幸运,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时代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选择,不能因为一个不合时宜的旧制,而束缚领袖对民族、对国家、对历史发挥作用。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符合时代要求,是符合我国国情、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设计,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使中国共产党的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元首、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统帅“三位一体”领导体制在宪法上得以贯彻和确立,更符合全党、全民、全军的共同意志和共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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