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理国家的总章程,是治国安邦的一切基准。事实上,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定在这一天,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通过这次宪法日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法律精神,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同学们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习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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