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学习
共享课程
集体备课
考试公示
领课群
排行榜
登录
注册
课群话题
>
话题详情
《宪法》学习心得
来自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赖艳君
发布于:2019-12-02 13:20:21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点赞 (0)
回复
发布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