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安全,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内依法配备防火防盗设施,非紧急情况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损坏。
2.严禁堵塞、占用安全门和消防通道;
3.严禁在学生公寓内使用(存放)烧水棒、电饭煲、电水壶、电磁炉、电炒锅等容易引发火灾的违规电热、电器产品;
4.严禁私自拉接电源线和擅自改变宿舍内固有电器设备,特别禁止使用劣质插线板;
5.严禁私自接入校园网以外的网络,主动维护网络安全;
6.严禁在学生公寓内生火煮食、使用明火;
7.严禁在学生公寓内饲养猫、狗等各类宠物:
8.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具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或实验药品进入学生公
9.严禁攀爬门、窗、阳台、围墙;
10.严禁在学生公寓楼内任何部位向外扔砸任何物品;
11.严禁在阳台或窗台边放置易坠物品:
12.严禁在学生公寓内燃放烟花爆竹;
13.严禁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门锁;
14.禁止将寝室钥匙转借他人。因故需借用本寝室钥匙者,须凭有效证件到本公寓值班室办理借用手续;
15.进出寝室应随手关门,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养成良好的自我防范意识和习惯;
16.离开寝室或休息时,务必断掉所有电器电源;寒、暑假等长假放假离寝时务必搞好寝室卫生,关好水、电、门、窗,并带离个人贵重物品和妥善保管留在室内的其它物资;
17.对携带大宗物品出入学生公寓的人员,公寓管理人员有权询问,并做好登记;
18.发现学生公寓内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案件时,学生应主动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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