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前,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迫切要求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作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人民法院在承担起调解、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努力深入乡村、社区、企业、校园开展普法,付出了踏踏实实的努力,也取得了扎扎实实的效果。今天,我们特别邀请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院长高志强、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院长钱惠彬、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政治部主任路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周欣就人民法院普法话题与本报评论员屠少萌进行探讨交流,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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