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
学习与考核。
第六条学生完成本专业学业需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选修课分为限选、任选课两类。必修课程是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要求,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和完成的实践教学环节。选修课程是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要求,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志趣、能力和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在一定范围内选修的课程。第七条 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拓展知识面,学生需参加第二课堂思想政治教育、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文化体育等各类活动或技能培训培养,需完成第二课堂总分6学分(单独计算,不计入第一课堂学分),具体要求见《西南医科大学“双创教育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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