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伍嘉莉发布于:2017-12-09 22:14:50
十八大以来,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把握“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党的历史上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了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回答了新形势下为什么从严治党、怎样从严治党等重大命题。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应结合党的优良传统和历史经验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鲜明特征。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严肃认真的党内生活是我们党应对风险挑战、解决党内突出问题的法宝。1929年,*同志在《古田会议决议》中指出,纠正党内主观主义错误的方法“主要是教育党员使党员的思想和党内的生活都政治化,科学化”。1962年,党中央总结“*”等经验教训时,*同志强调,“必须注意健全党的生活”。1980年,针对文革造成的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被严重破坏,十一届五中全会指出,“中央根据目前党的状况,向全党重申党内政治生活的下列准则”,明确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一个时期以来,党内累积了一些突出问题,尤其是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令人震惊。习*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十八届六中全会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审议通过《准则》,向全党严肃表明,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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