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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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西南医科大学-张洪亮发布于:2023-09-15 08:47:10
怀孕期间产检时间,产前检查应从确诊为早孕时开始,妊娠20周起进行产前系列检查,妊娠20-36周,每4周检查1次,至妊娠36周起,每周检查1次,也就是分别于妊娠的20周、24周、28周、32周、36周、37周、38周、39周和40周共做产前检查9次。凡属于高危孕妇,包括妊娠期糖尿病、妊娠高血压疾病以及前置胎盘等,都应该酌情增加产前的检查次数。 孕13周+6天,初次检查,建立孕妇手册,此次检查项目主要包括:测量体重和血压、 B 超检查,检查血型、肝功、肾功、乙肝、梅毒、艾滋等,推算预产期等。孕14-20周,进行第2次和第3次检查,除了常规检查,需要做唐氏筛查。孕20-24周进行第4次筛查,除了做常规的检查,这期间可以做三维或四维检查,主要看宝宝的四肢、面部、神经系统等发育是否正常及孩子的大小。孕24-28周,此时进行第5次检查,除做常规检查,可以做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孕28-32周,此时进行第6次检查,由于大部分的子痫前症会在孕28周后发生,如果测量结果发现孕妇血压偏高,又出现蛋白尿、全身水肿的情况,应多加留意,以免有子痫前症的危险。孕32-36周,产检的时间由1个月1次变为半个月1次,除常规检查,此时要行 B 超复查和胎心监护。如果孕37周后孕妇出现阵痛且持续,越来越有规律,又或者有阴道出血或出水现象时,一定要立即送医院检查、待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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