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如何理解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
一、共产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1)党员没有权利,履行义务是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 (2)党员要享有权利,就要履行义务,不履行义务,就不可能享有权利.
二、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是统一的整体.(1)党员的义务,是每个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自愿承担的义务. (2)党员的权利,是每个党员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而发挥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所必须享有的政治权利.(3)党员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都必须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对党对人民负责.
首先,权利与义务互为条件,相辅相成,有的党员认为只要认真履行了义务就是合格的,而权利则可有可无。其实,这是对党员权利与义务的误解。马克思曾经提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履行义务是形式权利的前提,形式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
其次,义务和权利统一于党的事业。党员权利也好,党员义务也罢,都是为了党的事业。党员履行义务的过程是实践党的纲领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过程,是在为党尽义务,为党承担责任,而不是利用党的名义强制人们效忠于某一个人或小集团。党员行使权利也是为了维护党的利益与完成党的任务所必须享有的政治权利,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党工作,绝不是享有供个人谋取私利的特权。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体,是辩证的统一。
(1)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是党员行为的准则。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和组织保证。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集中体现。
(2)党员义务和权利是相互依存的。党员享受党员权利以履行党员应尽义务为前提,同时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又需要一定的权利做保障。
(3)履行党员义务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是做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重要条件,党员义务是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在很多情况下,党员行使权利的同时,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在尽义务的同时,也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
义务和权利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二者统一于党性之中。党员的八项义务,是作为一名党员的具体标准,党员履行义务时要做到全面、严格、自觉,而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我们也应当熟记它,深刻领会它的精神实质,严格要求自己,切实付诸实践,争取是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的八项权利,在党章中规定,它是党的生活民主化、正常化、规范化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