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深入回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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