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和“公民应支持配合反间谍工作、保守国家和反间谍工作秘密,自觉与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活动作斗争”。这些规定既明确了开展反间谍工作的方式方法,也明确了法律赋予每个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反奸防谍斗争中应尽的义务。打击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既要发挥国家安全机关等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又要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群防群治,切实提高反奸防谍、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凝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正能量,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人民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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