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门球比赛开始时,每队应有3名比赛队员和3名替补队员,攻守双方各上场3名运动员,各队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统一的比赛服装。上场运动员还必须在技术官员的监督下佩戴官方提供的纱布眼罩及遮光眼镜。[2]比赛开始前裁判员或其他指定的官员进行挑边,确定开始的投球方,下半场开始时进行球权转换。攻方队员持球,运用规则允许的各种进攻技术动作,将球滚人对方的大门;而防守方队员在防守区域内采用各种防守技术,如倒地、扑球等防守动作防住对方进攻的球。在比赛正常进行中的入球称为投球得分,每进一球记1分,每个投球手连续投球不能超过3次,否则将进行一对一判罚。[2]全场比赛时间为20分钟,分上下半场,各10分钟,半场间歇3分钟。两场比赛的间隔至少5分钟,但在残奥会和世锦赛中两场比赛的间隔至少为15分钟。比赛中,只要球在球门区内穿过球门线就算得分,得分多者为胜。若比赛结束,双方比分相同,而又要决出胜负,则需要进行上下半场各3分钟的加时赛,先得分方为胜者;若还相同,将采用投点球的方法决定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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