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尊重(自主)原则。
医患双方应尊重彼此的人格尊严。其强调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实践中,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及其自主性的尊重,表现为医师尊重患者的自主性,保证患者自主、理性的选择诊疗方案。
2、不伤害原则。
医务人员在诊治、护理过程中应避免患者受到超出治疗目的的原则,是医学原则的基本原。
3、有利(行善)原则。
把有利于患者健康放在第一位并切实为病人谋利益。医疗实践中,所说的有利原则是指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行为对患者有利,既能减轻痛苦,又能促进健康,是狭义的有利原则,广义的有利原则是指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行为不仅对患者有利,而且有利于医学事业和医学科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人群、人类的健康和福利。
4、公正原则。
在医学服务中公平、正直地对待每一位病人的原则,包括形式公平和内容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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